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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四川南江县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04人公告
2017-11-03 20:22:33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12月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共科目笔试日程安排的通知》要求和川人社发〔2011〕36号、人社部规〔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104名,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

一、招聘对象

面向户籍地或生源地是南江县的毕业生(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公开考试招聘符合《巴中市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和《公告》中的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7日以后出生)。政审时,出生时间档案记载年龄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以档案最先记载的为准。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其它单位服务期未满的。

7.本人不愿承诺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计划

详见《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0日。

(二)报名方式: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岗位表》及公告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进行体检前和政审考察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要报考的,必须在报名前征得南江县教科体局同意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和《报考信息表》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