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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教师岗99人公告
2017-11-03 20:24:34   地区:陕西   浏览:0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报名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报名确认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它岗位。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由汉中市人社局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人员名单、加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汉中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由汉中市人社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对合格人员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终审未通过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916―2628606

原标题: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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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汉中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