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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苏仙区事业单位选聘27名公告
2017-10-17 22:28:01   地区:湖南   浏览:0

4.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名单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重点考察、考核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考核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考察报告。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选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选聘服务咨询电话

考务与政策咨询: 苏仙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890097;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 2883587。

七、选聘公告中选聘程序的咨询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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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郴州市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xls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