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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苏仙区事业单位选聘27名公告
2017-10-17 22:28:01   地区:湖南   浏览:0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

(3)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0月31日在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11月2日16:00前前往苏仙区行政中心大楼1018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凭票据退还报名费。11月3日将公布核减招考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报名时,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好《苏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在盖章处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行政公章;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 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④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使用编制情况的证明,无法提供使用编制情况证明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⑤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1张和与照片相同的电子照片,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相同的电子照片传至指定的邮箱。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中的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的,《公共基础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 11月11 日(星期六)

《公共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11月下旬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选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面试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均在在郴州市苏仙区门户网站公布。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6: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