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湖南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政府雇员3名公告
2017-09-29 10:28:14   地区:湖南   浏览:0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发改局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县发改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雇。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经双方协调一致,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续雇。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

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交通费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税和绩效奖金。保险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由县发改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代扣代缴。具有初级职称的为初级雇员,佣金每年6万元,具有中级职称的为中级雇员,佣金每年9万元,具有高级职称的为高级雇员,佣金每年12万元,政府雇员在佣金中列支1.5万元绩效奖金,根据年度工作的绩效情况发放。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发改局:0731-27616934(咨询电话)

县纪委: 0731-27276776(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7560810 (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原标题:2017年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点击下载>>>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x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登记表.doc

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