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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芷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选调8人公告
2017-09-29 10:36:45   地区:湖南   浏览: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安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7天。

(八)试用及转任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考试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选调纪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报考人员如被其他单位公开选调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从公开选调拟选调对象公示起始日起算),应如实向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报告,并终止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经本次公开选调转任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后,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745-6821351(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

原标题: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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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参公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