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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汉中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86人公告
2017-09-29 10:49:46   地区:陕西   浏览:0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10月10日、11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网上报名时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于因应聘人员误报进入现场资格初审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的笔试资格。

3.现场资格初审

各县(区)人社局、扶贫办负责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10月10至13日08:00—12:00、14:00—18:00,各县区审查地点及联系人详见附件2。网上照片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到本县区现场资格初审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

(4)所有人员还需提供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如:《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县(区)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县(区)扶贫办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审核机构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核。

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10月26日08:00至27日18:00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与《岗位表》同时发布。

2.笔试时间

2017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 。

3.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科目成绩查询。笔试科目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3日18:00前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请登陆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四)面试

按照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大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但笔试科目总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的准考证原件。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统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对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体检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县(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

对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或放弃考察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

(八)终审和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7年12月在汉中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终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放弃终审的,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