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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17-09-27 21:58:41   地区:湖南   浏览:0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司法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司法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开招聘岗位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应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司法局:0731-28689090(咨询)、0731-28685355(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司法局人事警务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株洲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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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株洲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株洲市司法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