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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三季度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第二批)
2017-09-17 00:42:11   地区:重庆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山县2017年第三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单位具体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招录职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7年3月20日发布的《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特别提醒:因往年考生多次在报考专业上出现失误,此次报名,凡报考人员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但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需由报考人员提供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单位审核同意,并由招录单位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19日-9月20日8:30—12:00,14:00—17: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确认承诺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报考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县外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考生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科50元。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上述所需资料外同时应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