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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定区事业单位招聘108人公告
2017-08-31 22:56:23   地区:湖南   浏览:0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确认。

2.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3.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报考职位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7年 9月20日至21日,上午8:00至下午6:00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与分值详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永定区电子政务办新闻采编岗位按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设立60分为笔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区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永定区电子政务办新闻采编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采取技能操作面试的招聘岗位,设立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面试分数或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