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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海兴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3人公告(第二次)
2017-08-30 20:23:12   地区:河北   浏览:0

报名过程中相关专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的审查由县卫计局、县教育局负责,学历等条件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按照海兴县政务网发布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准时领取笔试准考证。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医学类要求有乡镇卫生院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和招聘现仍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的岗位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包括海兴中学计算机岗位;海兴县医院会计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果在海兴政务网上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综合类、教育类和医学类(不含要求有基层卫生院工作经历的岗位和招聘现仍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医学类要求有乡镇卫生院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和招聘现仍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医学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说课的方式(英语学科采用英语说课)。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海兴县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卫计局对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个人档案、就业通知书。学历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关,教师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和执业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局负责。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