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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华容县禹山镇事业单位补充招聘3人公告
2017-08-30 20:31:23   地区:湖南   浏览:0

5. 考生自带黑色水笔、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考试时做到“三相符”,即两证核对相符、证件和考试人相符、考试人与报名表名单相符,才可进入考场。证件不齐(含忘带)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交头接耳或有其它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聘资格。

6. 考试成绩于考试后7天内公示,并由原所在站所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考试成绩公示后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查由镇纪委组织进行,复查答案以制卷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复查结果以镇纪委审核结果为准。

(六)考察和体检

1. 按考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职称较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加试。

2. 对考察合格的3名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

3. 考察和体检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按得分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名单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内有意见反映,经核实后应取消其资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意见反映但经查实不致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人员,在竞争上岗考试、考察、体检等环节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参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通过贿赂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不公平竞争手段取得聘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参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方案由禹山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 丰 13973043490

原标题:华容县禹山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施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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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山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竞聘上岗报名表.doc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