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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安康市塔城市面向疆外引进人才25名公告
2017-08-28 23:44:16   地区:陕西   浏览:0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名。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按拟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用,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在案未处理的人员,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的,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被处罚的,以及在引用考试中作弊、提供虚假证明或毕业证等其它不符合规定违纪行为的人员不予引用。

(七)引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均达到引用条件的拟引用人员签订引进意向书,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合同,办理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引用资格。考生在引用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分配具体岗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引用资格。缺额人员在总分值合格的基础上分数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原标题:塔城市面向疆外公开引进人才公告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