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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考核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7-08-21 21:04:25   地区:重庆   浏览:0

4. 考试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进入体检,若仍然出现并列时加试面试。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有关单位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shrss.gov.cn/) 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试用及正式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自愿在本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