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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沽源县事业单位招聘107人公告
2017-08-21 21:04:4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沽源县人民政府批准,2017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17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沽源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krsj.gov.cn);沽源县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 8月18日至1999年8月1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的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的往届毕业生要求张家口辖区户籍,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考职位代码为031职位的考生要求沽源户籍,四项基层服务人员报考不限户籍;

(五)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类全日制在读学生、未满服务期的四项基层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六)在沽源服务期满的四项基层工作人员仅限于在沽源服务期满的(含2017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4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楼会议室。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5.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沽源门户网站(http://www.zjkgy.gov.cn)下载《沽源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表内所需信息认真填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其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将《报名表》打印后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照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人姓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时所提供身份证必须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7.考生报名前,须全面了解本次的招聘方案和拟报考岗位条件。

8.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提供打印版的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A4纸)。

9.教育类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还须提供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app.jszg.edu.cn)查询后打印的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份(A4纸)。

 

(二)笔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2. 笔试科目。笔试考试由沽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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