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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社会科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公告
2017-08-18 23:48:22   地区:重庆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科研咨政工作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社会科学院是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我市专门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和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现有在职职工123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具有正高职称人员29名,副高职称人员33名,博士24名。

下设哲学与政治学研究所、文史研究所、法学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农村发展研究所、城市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所、财经研究所、区域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部等10个研究部门,办公室(财务处)、科研组织处、秘书处(综合处)、人事处、后勤处、机关党委、对外学术交流中心、培训中心、改革杂志社、图书馆等10个行政科辅部门。另设有重庆市社会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市发展研究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6个编制外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采取专业测试与综合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名,详见下表。

1 专业技术人员岗1 专技10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社会学、人口学及相关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无 无

2 专业技术人员岗2 专技10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国际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及相关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无 无

3 专业技术人员岗3 专技10级及以上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公共管理类、数量经济学及相关专业 40周岁及以下 无 无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习期间成绩优良,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过处分、处罚,无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等要求,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

5.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特别优秀的,报请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可适当放宽。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和其他必备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发电子邮件、邮寄或直接交到我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