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陕西榆林市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285名公告(第四批)
2017-08-18 23:50: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5.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每人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6.申报人员年龄以申报截止日计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阶段。

1.现场申报的,申报时资格初审和复审一并进行;

2.网络申报的,以邮件的形式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须在2017年9月4日至9日15日,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同一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评审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将按照参加面试评审人数与拟引进人数2:1的比例,缩减拟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缩减拟引进人数和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将于2017年9月18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取消引进计划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17年9月18日与榆林市委人才办联系(联系电话:0912-3282066),可改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申报。改报只能进行一次,且不得改报缩减拟引进人数和取消引进计划的岗位。

4.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申报,以申报人提供的在校期间各科目成绩单为依据,经与用人单位沟通后,将召开专门会议按照“专业相近”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5.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员不能再申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7年9月19日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lhrss.gov.cn/)、驼城人才(yulin-rencai)微信公众号和榆林党建(yulindangjian)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三)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驼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评审结束后当天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驼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能力、违纪违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会议研究审定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市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社会公示

经市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引进人选,由市委人才办统一在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驼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和榆林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由市委人才办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引进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申报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评审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申报人员在陕西省外取得的副高、正高职称仅作为申报的资格,引进后须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有关规定重新认定,认定后方可享受相应待遇。如不能认定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

3.刚性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4.本次刚性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相关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电话(传真):0912-3282066

电子邮箱:ylswzzbr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