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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密山市招聘高中教师19名公告
2017-08-13 23:05:5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七、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考核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组织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组织考察人选。如以上成绩仍并列的,则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

九、组织考察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情况、拟任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综治等部门进行协审。资格复审应提供报名时要求的证件的原件。

体检、组织考察、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十、拟定招聘人选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合格人员及考试、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密山市教育局网站(www.msedu.gov.cn)、密山市教育局办公楼前公示板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2、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岗前培训

1、拟聘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2、岗前培训由密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十二、签订合同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前,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对新任教师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采取听取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形式,着重考核新任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试用期考核合格者,要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事业编制总量内正式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不合格的按照合同约定,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不予以聘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者需在录用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签订聘用合同以后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上岗任教

聘用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后,由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十四、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

4、招聘工作由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密山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 www.msedu.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