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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招聘1人公告
2017-08-13 23:13:54   地区:河北   浏览:0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确定并由地理所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摄影测量与遥感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具体时间待定(120分钟)。考生的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发布,并在地理所显著位置张贴。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人时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采取专业能力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和并于次日在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发布。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地理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成绩、各环节的时间和地点、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36319(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标题: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招聘)

2.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省科学院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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