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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招聘1人公告
2017-08-13 23:13:54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重点围绕3大领域开展地理学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一是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围绕河北省生态环境建设目标,针对河北省存在的生态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矿山破坏、湿地萎缩、地下水下降、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海洋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生态环境演化机理、退化过程、环境影响、定量评价及恢复与修复技术研究,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二是区域发展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区域统筹与协调、产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等问题研究;强化旅游资源合理利用和现代旅游业发展研究,系统开展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海洋资源评价与可持续利用研究。三是“3S”技术与现代地理学发展,注重“3S”技术在地理学定量研究中作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挖掘、多源遥感数据自动识别、虚拟地理环境、国土空间动态评估与监测、生态环境功能评估、灾害预测预警研究;开展现代地理学、应用地貌学、全球气候变化应对、生态安全与生态响应等方面的基础研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1年8月10日至1999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7年省科学院地理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单位招聘)》(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省科学院网站(www.heb-as.com)、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9时--8月18日17时。

报名地点:地理所1001房间,具体地址:石家庄市范西路80号。电话:0311-86048408,联系人:张宁佳。

(2)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9时--8月22日17时。

电子邮箱:zhang86048408@126.com。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科学院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者也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地理所进行电话、邮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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