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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宜章县事业单位招聘综合类岗位人员13名公告
2017-08-04 22:36:06   地区:湖南   浏览:0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8月16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8月17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8月17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同县人社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1)填写好《2017年宜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份,报考人签名处须手签;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6)需要工作经历的岗位应提供工作证明,并加盖单位的行政公章。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综合类岗位均考《公共基础知识》加写作。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8月下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

党校教师岗位面试进行试教与结构化面试,综合类其他岗位的面试均为结构化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专业技术类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

4.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宜章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宜章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四、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