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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中医药大学招聘博士或副高等人员22人方案(第二批)
2017-07-26 16:28:22   地区:天津   浏览:0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学校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单位在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咨询电话:022-59596112人事处张老师

监督电话:022-59596106纪检委康老师

原标题: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或副高等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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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博士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