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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龙江县事业单位补充招聘4人公告
2017-07-13 23:45:58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我县于5月8日发布了《龙江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至今有4个招聘岗位无人报名,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需要,解决卫生系统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将4个岗位调整为临床医学岗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此补充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龙江县4个乡镇卫生院(景星镇卫生院、头站镇卫生院、七棵树镇卫生院、山泉镇卫生院)各招聘1名,共招聘4人。

龙江县乡镇卫生院为县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人才强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吸纳专业技术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临床医学。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江县人民政府网、龙江电视台上公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24日(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四号窗口。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项目生服务期满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2)招聘人数与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以上,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且书面通报原工作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

(4)联系人:田向阳,咨询电话:0452—58520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