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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和田地区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21人公告
2017-07-11 00:59:28   地区:新疆   浏览:0

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工作于2017年7月7日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职位表》,可登陆和田信息网(http:// www.xjht.gov.cn)查询。

(二)报名与确认。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1.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和田地区人社局213室)报名。

2.考生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因填错或漏填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报名时须填写统一制式的《2017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5.报名时间:2017年7月8日至7月14日(含节假日)。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15日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地区教育局配合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综合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4)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17日在和田信息网、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张贴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填报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招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依次递补;逾期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7月18日

4.资格审查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面试

1.面试组织:由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2017年7月20日

3.面试地点: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