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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昭通学院招聘59人公告
2017-06-29 23:08:17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试用期间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校2017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6日起到2017年7月8日止(以收到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请选择邮政EMS)

(三)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昭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3.2017年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如报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往届毕业未就业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如报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经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复印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聘材料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3.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4.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它毕业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最迟于2017年8月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公告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6.昭通学院和省教育厅对报名考生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于2017年7月10日前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于昭通学院网页首页(网址:http://www.ztu.edu.cn),请应聘人员注意查询初审结果。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7年7月13日(星期四)8:00—17:30到昭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223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所要求的所有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其中,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博士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

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笔试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公告: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学校公告栏公示。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进行,若出现进入面试人员空缺,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博士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见2017年7月14日下午学校公告栏通知。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2017年7月15日面试结束后在学校公告栏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