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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7-06-29 23:12:02   地区:湖南   浏览:0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团队协作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笔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本次招聘(选调)的工作人员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高于九级管理人员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均不予保留。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经信委人事教育科:0731-28681020(咨询)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28681523(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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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xls

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株洲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