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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铁山区棚改工作政府雇员招聘3人公告
2017-06-22 21:54:34   地区:湖北   浏览:0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单位、部门网站或其他方式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经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须由招聘单位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印证并记录在案。

(三)面试方法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统一的面试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要落实面试主体责任,强化纪律监督,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以现场答辩、实际操作或专业测评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或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向应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考官有效分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面试成绩。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对于1人进入面试的,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合格分数线,并提前发布告示,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经体检、考核合格予以聘用。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查询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进行计算,经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同时公布。应聘人员也可以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查)询。

七、考察和体检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对象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组织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试用期间,如不适应岗位工作需要的,不予聘用。

薪酬待遇: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正式聘用后,一般政府雇员年薪7万元(含单位、个人五险一金,含量质化目标考核奖金2万元)。另外,结合目标考核实际情况,被聘用人员业绩特别优秀的,目标考核奖金可以超出2万元标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