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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22人公告
2017-05-31 11:58:23   地区:湖南   浏览:0

实际操作、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实际操作、面试人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实际操作合格分数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应聘代码“B22”至“B24”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环节。

(3)应聘代码为“B25”至“B28”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试教合格分数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考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代码B16—21的岗位以实际操作成绩为准;应聘代码B22—B24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应聘代码B25—B28的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试用期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学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862155(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731-82861189(学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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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