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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2人公告
2017-05-23 23:54:37   地区:天津   浏览:0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后报考人员可到天津纪检监察网(http://www.tjjw.gov.cn)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纪检监察网(http://www.tjj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8360350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83603502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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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2、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3、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填表说明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