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云南曲靖市卫生计生委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31人公告
2017-05-20 22:49:47   地区:云南   浏览:0

 

根据国家、省和曲靖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要求,结合曲靖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3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对象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曲靖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 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曲靖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户籍或生源农村基层“四项服务”人员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毕业生除外)。

7. 现役军人。

8.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招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曲靖市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招聘研究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选择到相应单位报名。

1.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3311690。

2.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电话:3313142。

3.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电话:8998120。

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电话:3111171。

(三)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有效报考人数须达到1:2面试比例,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需调整面试比例和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到2017年6月1日止。

报名结束后,无人报考或不符合开考条件及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岗位,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由市卫计委在规定网站上公告。

(四)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