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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7-05-17 16:43:54   地区:新疆   浏览:0

3.注册填写报考人员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6日18:00时(北京时间)截止。

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6.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改动)。

7.2017年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职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交通通信信息中心0991-5280251

规划设计研究中心0991-5281730

交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中心0991-5281229

宣传教育中心0991-5281718

资金管理中心0991-5281281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确认笔试。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后可调整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程序和权限,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专业参考范围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3);本科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附件4)。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周六)上午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侧重考查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等)。

(2)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由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各招聘事业单位分别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进行公布。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政治部及各招聘单位。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相关证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网学位证书查询截图打印稿,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截图打印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政治部及各招聘单位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面试

(1)入闱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