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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招聘教师60人公告
2017-05-15 18:47:0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全面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构建德高业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经龙沙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用人单位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十五中学、第三十四中学、大民中心校、新城小学、跃进小学、铁南小学、育新小学、红鹰小学、新马路小学、公园路小学、民航路小学、永安小学、江岸小学、青云小学、龙沙小学、永裕小学,均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0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育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

3、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户籍不限;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此条件比照公务员报名标准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29日。

2、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考教师报名处(龙沙区工建路187号,恒昌中学对面,波司登体育馆斜对面,乘坐101、9、27路公交车)。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电子学历备案表1份,当地市招办出具的高考成绩证明1份;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推荐信和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必须有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5张;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地点所属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人员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相应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电话: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教育局:0452—2331404。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教学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限定10分钟以内,试讲课题选自报考本学科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