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年湖南郴州汝城县医疗卫生招聘180人公告
2017-05-15 19:07:46   地区:湖南   浏览:0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于2017年6月22日-23日到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2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6月14日16:00前到汝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6月15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护理类、助产岗位考《护理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最低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报考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位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7月上旬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免笔试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3.面试形式。实际能力测试(口述回答)。

4.面试成绩要求。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和其它要求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