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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招聘3人公告
2017-05-11 15:53:47   地区:湖南   浏览:0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笔试考试的办法再进行一次考试,以本次考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复审和考核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须递交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便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复审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

0739-4812661(县交通运输局)

原标题:2017年新宁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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