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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7人公告
2017-05-03 12:14:36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5年、2016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4);

3、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5)。

4、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5)。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原则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突出;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1、6)。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考察、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31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等材料,并将电子版的报名表连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箱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邮箱地址:zcqjqrc@sina.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学历)。

需提交电子照片的材料:①《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经本人签署的《2017年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②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特色专业或重点学科的专业证明;③表彰奖励证书(学校证明)、量化赋分因素和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各类材料;④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⑤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⑥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含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