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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巴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公告
2017-04-20 16:54:04   地区:新疆   浏览:0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及亲属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考生须填写《巴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考察表》(一式两份)并提交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本职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州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不合格: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等其他非法组织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9、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的。

10、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者是“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成员的。

11、其他不适合在网信机构工作的。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证原件审核合格后再下发聘用文件。

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调剂

针对聘用后的空缺职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发布公告开展调剂工作。

(十)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和“双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十一)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考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bz.xjrs.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州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996-2012756

州公务员局录用考核科:0996-2023319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996-2919693

八、其他事项

库尔勒市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招聘简章前期已经发布,目前报名已经截止,原岗位报名依然有效,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公示等其他各招聘环节和本次招聘同步进行。已报考库尔勒市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州直及其他县网信办岗位,改报后原报考的库尔勒市岗位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