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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7-04-13 00:1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聘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五)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福利待遇与用人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除按国家实行的相关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外,同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津补贴、学历津贴和一次性安家补贴)。新聘用的事业单位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查询)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三)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留下手机号码、QQ号码,并准备好电脑、视频仪等硬件设备,以备网络视频遴选考核时使用。因考生自身硬件设备未完善导致网络遴选考核无法进行的,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五)进入现场面试的人员,请提前一天到达惠城区,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与岗位条件相关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照2张到面试点进行资格审核。

(六)考生以电子邮件报名后,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现场面试时间、地点等将由工作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在招考期内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七)咨询电话:0752-7809602(惠城区财政局),联系人:何生。

七、本招聘公告由惠城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惠城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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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doc

惠城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惠城区财政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