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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惠州市惠城区财政局属下事业单位招聘1名硕士研究生公告
2017-04-13 00:13:5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规定、以及《关于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惠城发〔2009〕43号)、《关于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惠城办〔2011〕73号)、《惠城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开发使用计划实施方案》(惠城办〔2013〕33号)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惠城区财政信息中心为我局属下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惠城区财政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和金财工程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做好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以及信息传递服务等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精神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2.已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符合应聘的工作岗位需要。

3.海外留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2017年4月1日止)。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等材料。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招聘职位、职数(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且有意到我单位工作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附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czj975@163.com(报名表按A4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请注意像素大小)。电子邮件发出后,请在工作日(星期六、日除外)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以电话的形式与我们联系,以便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已经查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8:00,考生必须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

(二)网络视频遴选。考生报名后,由用人单位组成网络视频遴选考核组,进行初步的网络视频面试遴选。视频遴选时间拟安排在2017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用人单位网络视频考核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业务知识、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经用人单位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按1:2的比例结果,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

(三)现场面试。网络视频遴选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接到现场面试的通知后,在现场面试前一天到达惠城区财政局,带齐个人资料到面试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惠城区行政中心2号楼6楼602室),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面试通知书。现场面试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办法对考生进行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的测评。现场面试工作由惠城区财政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依现场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