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山东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22人公告
2017-03-21 20:39:59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10);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11)。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其他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岗位一览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国家重点学科范围内的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市属卫生类和高校教师类岗位的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单独发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初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报名

1、时间安排:

从公告之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0日,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报名表(附件2)、自荐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的报名表、自荐表连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照片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发送电子邮箱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需提交电子照片的材料:

(1)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照片单独发送1份、插入报名表、自荐表照片栏各1份)。

(2)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8样式出具)。

岗位对本科阶段院校、专业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