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贵州从江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37人公告
2017-03-18 22:28:40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从江县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2017年决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7名、急需紧缺人才20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引进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贵州省从江县委组织部、贵州省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编制、卫计、教科等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6年、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从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ongjiang.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该网站是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发布指定官方网站,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消息。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医学类专场招聘:

3月17日 广西医科大学(南宁)

(2)教育类专场招聘:

3月20日 西南大学(重庆)

3月22日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3)医学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招聘:

3月25日-26日,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贵阳国际会展中心)

 

报名点安排详见附表,具体职位以现场报名时公布职位数为准。

本次人才引进将按各报名点(面试点)面试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在前一报名点(面试点)已招满计划的职位,在后一报名点(面试点)将不再招聘。

报考者应留下准确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从江县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本方案规定进入考试环节。

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和报考者填写的《报名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者,由负责资格审查的部门和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考试环节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低于引才计划数的职位减少引才计划数;无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该岗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