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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69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7-03-16 18:01:55   地区:江苏   浏览:0

4.公示合格者,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学科岗位的,按本考点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报考初中学校学科岗位(教师发展中心)的由本市教育局先统一预分配工作1年,再由本市教育局重新安排至全市各初中学校任教。

七、验证、聘用

1.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录用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进行校验。

2.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3.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

八、纪律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0512—52707135。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本《简章》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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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含高中、初中、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熟 市 教 育 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