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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69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7-03-16 18:01:55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含高中、初中、职业学校) 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范围、对象

报名人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一)常熟籍生源或常熟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除外),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 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在职人员,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除外),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须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二)江苏籍生源或江苏户籍(挂靠在江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籍)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除外),且本科学段和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未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除外),且本科阶段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三)不受户籍限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体育、音乐除外),且博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毕业时须取得学位证书和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2.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1年 3 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或相近的社会在职人员,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音乐、体育除外),须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 月23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本科阶段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对口,具有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常熟户籍,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是非本市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教师;父母双方都具有常熟户籍,本人是非本市教育系统的在编在职教师。

(具体详见《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学(含高中、初中、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考生分别按学科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专业和教师资格证。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果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相关资料及委托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