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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招聘6名编制外紧缺人才公告
2017-03-15 19:04:55   地区:新疆   浏览:0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疑义的,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被聘人员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招聘人员管理

1、新招聘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2、新招聘的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事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负责解释。

原标题: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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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紧缺人才职位表.zip

青河县公安局、工商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