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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从重点高校引进100名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
2017-03-13 13:38:47   地区:湖北   浏览:0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办理进编和聘用手续。

八、管理及待遇

1.政治待遇。使用事业编制上编,一律先安排到乡镇或经济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其中,博士确定为事业单位7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硕士确定为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挂职锻炼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可聘任为党政机关单位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工作满4年的本科生,可确定为事业单位8级管理岗位职务(相当于副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者,就地解聘;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调入党政机关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2.经济待遇。(1)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确定。(2)发放生活补贴。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

3.服务保障。在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由用人单位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公租房,或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租房补贴。

4.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九、其它

本公告由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y.cn/)、咸宁组工网(http://www.xnzg.gov.cn/)、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http://www.xnhrss.gov.cn/)进行发布。

待遇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0715-8126920

重点高校目录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15-8271726

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15-8235950,咸宁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715-8235114

原标题:咸宁市2017年从重点高校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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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咸宁市从重点高校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岗位表

2017湖北咸宁市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报名登记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