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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师范大学招聘43名博士专任教师公告
2017-03-09 22:40:29   地区:新疆   浏览: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上进行通知公布综合成绩排名。

(四)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校长办公会审议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的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拟招聘人员的考察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拟招聘人员的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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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师范大学报名材料排列顺序表.doc

2017年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一览表.xls

2017年度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新疆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doc

新疆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