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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师范大学招聘43名博士专任教师公告
2017-03-09 22:40:29   地区:新疆   浏览:0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国内外的教育、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与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实现联合培养本科生、研究生,与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学校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建立3所孔子学院,各类汉语教学点分布于哈萨克斯坦等11个国家44所大专院校,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孔子学院先后荣获国家汉办授予的“先进孔子学院”称号。我校被国家汉办授予“孔子学院优秀中方承办院校”,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笔试工作命题、阅卷、登分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对面试工作命题、拆封环节及命题人员进行全封闭式监督。

谈爱民(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截止2017年3月8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部分岗位对本硕学历、专业有具体要求的,请按照要求同时提供;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得报考。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4月7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和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nu.edu.cn/zpsys/),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3月13日至4月7日。注:3月13日之前请勿登陆系统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联系人:张老师侯老师电话:0991-4112131邮箱:1505256297@qq.com,技术服务电话0991-4112427

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7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