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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7-02-28 11:53:05   地区:新疆   浏览: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公众的环保知识;组织开展环境新闻宣传及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负责“新疆环保”微信公众号和“新疆环保公众网”的运维工作;承担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等。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部分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1. 宣传策划及文字编辑岗位1人。负责新闻宣传活动组织策划及新闻稿件撰写、审核工作;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和文案撰写策划能力;具有较好的摄影基础。

2. 图文编辑及网站运营岗位1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网站及其他新闻载体的图文信息编辑和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平面设计及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文案解读和图文设计制作能力,熟练操作图像处理、音视频编辑、演示文稿和网页制作软件;具有一定的摄像摄影基础。

3. 新闻采编岗位1人。负责新闻采访报道及新闻稿件撰写;汉语言文学、新闻等相关专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具有较好的摄影基础。

(二)其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善于沟通协调,有团结协作精神,踏实肯干。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者应在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或新疆环境保护厅网站(www.xjepb.gov.cn)下载、填写、双面打印《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报名时现场提交招聘单位。

2.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考资格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3月6日下午19:00。

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联系人及电话:单伟,0991—2311751,13999283513。

提示: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针对岗位需要,分别组织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测试或面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

(四)政审和体检

对通过考试人员,按要求出具政审证明,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对通过政审、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原标题: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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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