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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2017-01-23 19:07:59   地区:天津   浏览:0

五、体检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男女分别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确定聘用名单,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聘用人员与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每月实发工资约为2500元。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83690602

(工作日9:00-11:30, 14:3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23267111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原标题:2017年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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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docx

天津市东丽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天津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