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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定安县考核招聘8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7-01-06 15:45:31   地区:海南   浏览:0

(五)聘用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核内容的;

(五)招聘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考核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生中按总分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以定安县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三)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严重违反考核纪律者,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于定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定安县2017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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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定安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017年定安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定安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