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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29人公告(第二批)
2017-01-01 18:55:31   地区:广西   浏览:0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以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招聘条件的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6.面试者须复审考试资格,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明(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学籍证明或学信网的学历学位验证二维码信息)。

7.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无效或弄虚作假的,学院(中心)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四)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同时,考试成绩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设岗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

学院通过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及身体状况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结果。因考核不合格或被考核人个人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学院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人社部门联系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示,同时在梧州市人才网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人员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委办审批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用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

学院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

十一、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在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774-6015914 0774-6015933

监督电话:0774-6029712

原标题: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简章(第二批)

点击下载>>>1-4.zip

附表1:《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

附表2:《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计划(第二批)》

附表3:《梧州职业学院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表4:《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16年非实名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梧州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30日